2025年10月15日 16:14 研究生院
校学位字〔2025〕22号
各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深入推进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切实保障人才培养质量和学位授予点建设质量,学校将对有关学位授予点开展质量监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监测范围
对以下学位授予点进行质量监测:
1.学位授权将满3年并将参加专项合格评估的新增学位授予点(附件1);
2.现有一级交叉学科博士学位授予点(附件2);
3.其他参与质量监测的学位授予点(附件3)。
二、工作安排
1.请目录内学科专业对照《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附件4)和《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简介及其学位基本要求》(附件5),填写《学位授予点建设报告》(附件6)和《学位授予点基本条件对照表》(附件7)。
2.试点设置的目录外仿生科学与工程、人与动物共有医学、人权学、人工智能、低空技术与工程5个新兴交叉学科,可参照申报当年基本条件,结合实际情况,编写《学位授予点建设报告》。
三、工作要求
1.学位授予点质量监测工作相关材料将作为学校开展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的重要依据。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确保所填数据真实准确、内容完整,相关材料互为支撑。
2.同一学位授予点同时在两个以上研究生培养单位建设的,由指定牵头单位负责材料组织,相关建设单位积极配合。
3.请于2025年10月31日前,提交有关材料Word电子版及加盖丝袜诱惑公章的PDF扫描件至学位办公室。
联 系 人:郝爽
联系电话:85166352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新增学位授予点名单
2.现有一级交叉学科博士学位授予点名单
3.其他参与质量监测的学位授予点名单
4.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
5.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简介及其学位基本要求
6.学位授予点建设报告
7.学位授予点基本条件对照表
吉林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0月15日